岳飞死后五个子女悲惨下场:长子被杀长女自杀,另三个生不如死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除夕夜,就在临安城百姓阖家团圆,欢天喜地守岁的时候,岳飞、岳云父子冤死于风波亭。岳飞力主抗金,始终战斗在对金作战的前线,哪知道他没有马革裹尸,不是为国捐躯,而是死于冤狱,消息传出震惊朝野。虽然人们都在为岳飞抱屈,除了韩世忠物伤其类替岳飞鸣不平,被秦桧轻描淡写的用“莫须有”三个字打发后,再无一人敢跳出来质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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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死后,宋廷又是如何对待他妻儿的呢?
岳飞的第一个妻子姓刘,在丈夫从军离乡后改嫁他人。妇人改嫁在宋时既不耻辱、也很寻常,但后人受明清贞节观念的影响,习惯上将岳飞后妻李娃说成是他的元配夫人。李娃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近而立之年,远远超过了正常婚龄,具体原因待考。
岳飞一共有五个儿子,按年龄推算,岳云与岳雷应该是刘氏所生,岳飞被害时,岳云23岁,岳雷16岁,二人都已成婚,并有子女四人。三子岳霖12岁,四子岳震7岁,五子岳霭(后宋孝宗赐名为岳霆)3岁。岳霆反而比岳飞的长孙岳甫小一岁,与岳飞长孙女岳大娘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