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百乐门”上海滩独领风骚
辛亥革命后,新政权把缠足当作对妇女迫害的陋习给予禁止和取缔,不过放足的女子依然是“小脚女人”,行动依然不便,上海跳舞业须待未缠足幼女成年后才会兴旺发达起来。
据记载,1922年英商开设的大华饭店(旧址在今江宁路美琪大戏院一带,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的世俗婚礼在此地举行,并举行盛大舞会。原建筑于1930年左右拆除)设立营业性舞厅,成了上海乃至全国出现的第一家商业性公共舞厅。但是由于当时会跳舞的中国人少得可怜,所以营业情况并不理想。1923年,总部设在天津的中国影戏公司为了抢占上海电影放映市场,在派克路(今黄河路)创建卡尔登大戏院(今长江剧场),为吸引观众,戏院还附设卡尔登舞厅和卡尔登咖啡馆,它成为中国人创办的最早的商业性舞厅。
据1928年《上海指南》记录,当时上海有大中华、巴黎、桃花宫、远东、爵禄(西藏路)、月宫、凤凰、、大东、东亚、新新(南京路)、嫦娥(天主堂街)等十数家舞厅,大部分集中在西藏路、南京路、北四川路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