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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游坊厢:明清江南城市的休闲消费与空间变迁》
http://culture.online.sh.cn 2017-12-10 09:23 [来源]:上海热线-文化

品味明清市民生活,领略江南都市繁华

基本信息

《优游坊厢:明清江南城市的休闲消费与空间变迁》

作者:巫仁恕

中华书局 2017年10月出版

32开 290千字 422页

定价:42元

装帧:平装

书号:ISBN978-7-101-1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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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历史,社科,生活

内容简介

本书是台湾学者巫仁恕先生对明中叶以后到清中叶江南城市居民的休闲消费与社会生活的最新研究。以消费为切入点,以江南城市为案例,探讨明清城市内休闲消费活动如何改变了城市的空间结构,进而分析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与权力纠结。

休闲消费如何改变了城市的空间?店铺为满足消费需求如何改造其空间配置?休闲的空间如何扩大与分化?私人性质的休闲空间为何走向公共化?男性与女性在消费空间上有何差异?……诸多问题,作者在书中都一一解答,并总结指出,消费是城市性格的重要特征,同时以休闲消费的吸引力来解释明清乡绅逐渐城居化的原因,阐明十八世纪江南官绅对休闲消费的观念有去道德化与去政治化的可能性。透过本书也可以管窥明清时代江南市民的休闲生活,领略江南都市的繁华盛景。

编辑推荐

☆台湾学者巫仁恕在社会文化史领域的又一力作,以消费为切入点,展示明清城市社会生活的休闲惬意和城市空间的百年变迁。

☆娱乐、购物、旅游、园林,勾勒出了明清江南城市社会生活图景,带你体味彼时江南市民的休闲生活,领略江南都市的繁华盛景。

☆志、画、集等史料结合,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跨学科研究。史论结合,史料扎实,跨学科视角呈现三四百年前江南消费的繁荣景象及其背后的大历史。

作者简介

巫仁恕,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专长领域是明清城市史与明清社会文化史,主要聚焦于明清城市群众集体运动、明清物质文化与消费文化的研究上。研究成果丰硕,著有《奢侈的女人:明清时期江南妇女的消费文化》(2005)、《品味奢华:晚明的消费社会与士大夫》(2007)、《游道:明清旅游文化》(2010)、《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2011)与《劫后“天堂”:抗战沦陷后的苏州城市生活》(2017)等专著。另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及多篇书评。

目录

导 论

上篇 休闲消费与城市空间的改造

第一章 休闲设施与城市空间的变化

第一节 休闲游观

第二节 声色之娱

第三节 闲饮适意

第四节 斗赌争胜

第五节 休闲空间的变化

小 结

第二章 休闲购物与城市景观的变化

第一节 城市商业中心与商店街道的形成

第二节 商店的结构与功能的变化

第三节 视觉广告与城市景观的变化

小 结

中篇 休闲空间变迁的社会意义

第三章 城市私家园林的公共化

第一节 明清江南城市的筑园风潮

第二节 江南城市园林与城市空间

第三节 社会的观感与批评

第四节 园林的开放与市民空间

小 结

第四章 旅游空间的演变与社会分层化

第一节 大众游观活动的兴盛

第二节 游观活动的空间变化

第三节 士大夫与旅游空间的开发

第四节 晚清苏州旅游空间的退缩

小 结

下篇 性别与消费空间的区分

第五章 明清妇女的休闲消费空间

第一节 妇女的休闲活动

第二节 妇女的消费与购物

第三节 妓女的角色与作用

小 结

第六章 士商的休闲消费与男性特质

第一节 士大夫对妇女休闲消费的偏见

第二节 士大夫的休闲旅游与男性特质

第三节 士大夫的购物行为与男性特质

第四节 士商共享的男性消费文化

小 结

结 论

附 录

征引书目

后 记

精彩章节

精彩章节(一)

妇女的消费与购物

关于妇女的消费方面,在中国历史上最常见的记载是描述或谈论妇女的奢侈行为,尤其指妇女在衣裙的穿着与发髻的妆饰上。虽然宋元时代江南民风一度奢靡,但到了明朝前期,江南百姓的服饰是朴素的,无太多装饰,妇女的服饰亦是如此。据正德《松江府志》记载:

习俗奢靡见于《旧志》,大率指宋元时。入国朝来一变而为俭朴。天顺、景泰以前,男子窄袖短躬,衫裾幅甚狭,虽士人亦然。妇女平髻宽衫,制甚朴古。婚会以大衣(俗谓长袄子),领袖缘以圈金或挑线为上饰,其彩绣织金之类,非仕宦家绝不敢用。[ 正德《松江府志》(明正德刊本),卷4,《风俗》,页11b。上述之记载亦见于正德《华亭县志》(明正德十六年刊本),卷3,《风俗》,页10a。]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到,松江府地区的妇女,除了仕宦家在婚会时会穿着圈金或挑线装饰的大衣以外,大部分都是穿着宽衫,发饰为平髻。在南直隶其他地区的方志中,也有相同的记载。如扬州一地,“国初民朴质,务俭素,室庐佩服,无大文饰”[ 万历《江都县志》(明万历刻本),卷7,《提封志·谣俗》,页28a。]。

直到成化年间以后,随着经济情况的改进,民间风气逐渐走向奢靡,而妇女的服饰也开始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德《松江府志》即言:“成化以来渐侈靡,近岁益甚然,其殷甚非前日比矣。”[ 正德《松江府志》,卷4,《风俗》,页12a。]南直隶其他地区的方志,提到当地妇女服饰与风气的变化,也大多是始自成化年间。南直隶宁国府的情形,据嘉靖《泾县志》载,该地在明初人尚检朴,“衣不过土布,非达宦不得辄用纻丝”。但是,“至成化、弘治间,生养日久,轻役省费,民弥滋殖,此后渐侈。……男女衣文绣,女子服五彩,衣珠翠,金银满饰,务华靡,喜夸诈”[ 嘉靖《泾县志》(明嘉靖刊本),卷2,《风俗》,页16b。]。又如浙江温州府太平县,在明初,“衣不过细布土缣,仕非宦达官员,领不得辄用纻丝;女子勤纺绩蚕桑,衣服视丈夫子;士人之妻,非受封,不得长衫束带”[ 嘉靖《太平县志》(明嘉靖十九年刻本),卷2,《地舆一》,页20a。]。至成化、弘治间,“女子服五彩,衣金珠石山虎魄翠翟,冠嫁娶用长衫束带,赀装缇帷竟道”[ 嘉靖《太平县志》,卷2,《地舆一》,页20b。]。

明中叶以后妇女的服饰出现很大的变化,就像明人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形容南京在正德、嘉靖以前,风尚最为醇厚,“妇女以深居不露面、治酒浆、工织纴为常,珠翠绮罗之事少”[ (明)顾起元撰,《客座赘语》,卷1,《正嘉以前醇厚》,页25—26。];但是到万历年间,“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担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 同上书,卷2,《民利》,页67。]。江南妇女的服饰风尚愈加华丽。如松江府嘉定县辖下地区妇女服饰的变化,崇祯《外冈志》的作者记录了一段自己的亲身经验:

予犹记少时多见人以紫花布为衣,今已绝无,即衣之,群相嗤以为鄙。市中浮薄子弟,家无担石,妻孥冻馁不顾,而华其躬,美其服,即□亦以绮谷为之。妇女之妆,向惟禅笄〔笔者按: 女插头发之簪〕,今则云鬓高髻翠珥珠珰,以相炫耀,即一服饰犹然,其他可知矣。[ 崇祯《外冈志》(1961年铅印《上海史料丛编》本),卷1,《风俗》,页10。]

又如扬州一地,据万历《江都县志》记晚明风尚:“妇人无事居,恒修冶容,斗巧妆,镂金玉为首饰,杂以明珠翠羽,被服绮绣,袒衣皆纯采,其侈丽极矣,此皆什九商贾之家,闾右轻薄子弟率起效之。”[ 万历《江都县志》,卷7,《提封志·谣俗》,页28b—29a。]不仅仅是妇女的服饰出现变化,妇女头发的样式、头上的装饰、身上的衣与裙的形式及衣的质料,都出现愈加精致与复杂化的趋向,如《敬所笔记》记录了杭州府海宁县袁花镇一地的变化:

丙寅年(1566)……女子下体尚霸之服,上衣胸背花,下衣织金,膝裥裙用夹裙、绵裙,新妇亦以此为聘。今则绢纻俱软,而夹裙、绵裙、细简褶,沓然不见矣。女子戴辫梁髻,妇人馒头髻,用四簪向前。今则两簪拖后矣。[ (明)许敦俅撰,《敬所笔记》,收于陈学文著,《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附录》,《纪世变》,页318—319。]

明清易代之际的江南因广受兵灾的影响,经济衰退,繁荣不再,所以服饰也返朴归真。不过,这样的情形并没有维持太久,又重回晚明的老路。如杭州府辖下余姚县的市镇,据《余姚六仓志》记载,当地服饰的变化如下:

明季清初,服尚布素,平民不论贫富,皆衣粗布。贵族亦不盛饰,以衣土深衣,为华服。……后渐侈多,华冠彩履,色衣绫罗锦绮,下及奴婢。富家取织造名缎为常服,妇女多用貂额银鼠套衣,少年之徒皆马褂。[ 民国《余姚六仓志》(民国九年刊本),卷18,《风俗》,页7a。]

黄卬的《锡金识小录》曾述及常州府无锡县的妇女衣饰,在衣料上虽然在清初曾返尚雅淡,不过发髻形式却仍是随时易制:

妇女衣饰,近日反尚雅淡。昔衣裙多刺绣盘金,故善绣者每获厚值。今服绫缎绣者绝稀,惟年长者尚老色,少者尚嫩色耳。冬月昔多置貂于首,谓之“罨头”,昔以无为耻,今则以为俗。但以轻纱黑纱衬少绵裹首,垂两角以取。致髻式高下大小,随时履易。近多尚假髻,以铁丝扎胎做作髻式,缚发髢〔笔者按: 指发少者添加新发〕而为之,便捷是趋,可征于闺阃〔笔者按: 指女子所居室内〕矣。[ (清)黄卬辑,《锡金识小录》,收于《无锡文献丛刊》(台北: 无锡同乡会据清光绪二十三年刊本影印,1972),辑1,卷1,备参上,《风俗变迁》,页17a—b。]

到了乾隆朝,江南经济恢复,而且达到鼎盛的程度,妇女的服饰更趋华丽。就像乾隆《金山县志》直指此现象为“服妖”,其云明时士人服饰制皆古朴,“今则衣帽华丽,妇女亦为宫妆等名色,云片垂后,络以金珠,晃耀人目,识者以为‘服妖’,无怪乎俗日贫,而贵贱无等也”[ 乾隆《金山县志》(乾隆十六年刊本),卷17,《风俗》,页4a。]。金陵一带的记述亦云:“江南妇人喜妆饰,领标襟裾诸缘,有金线阑干旗带花边之属。斌璘错采,类皆出于织工。”[ 光绪《金陵琐志》(光绪二十六年刊本),页16a。]苏州的妇女服饰更是奢华,“即妇人女子,轻装直髻,一变古风,或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 乾隆《元和县志》,卷10,《风俗》,页4b—5a。]。而乾隆《濮院琐志》则说得更具体:

畴习,冬衣只绵袍绵挂,表用濮绸。近则各色皮裘咸备,洋呢羽毛,日多一日矣。前辈袜履多家造者,近无论大小人家,都向市铺购买新样,备极工巧。余童时,履价只三四钱,今不啻四五倍矣。妇人装饰,一如苏州。更有穿短臂及马挂者,以为时式。妇人外挂,谓之“披风”,又称“大盖”,有顾绣、有镂彩、有织金、盘金、泥金、缉金;又有纵线、有二色锦、八团花、八团金等制。近则好雅素,雕文刻镂渐非时尚。其衣袖之大小,纯缘之宽窄,亦随时转移,并无定制。[ 《濮院琐志》(清乾隆间辑浙江省图书馆藏书传抄本),卷6,《习尚》,页3a—b。]

引文里描述当地妇人的外挂谓之“披风”,又称“大盖”,有顾绣、镂彩、织金、盘金、泥金、缉金多种;又有纵线、二色锦、八团花、八团金等制品。其衣袖的大小与缘边的宽窄,也是“随时转移,并无定制”。

精彩章节(二)

士大夫对妇女休闲消费的偏见

明代中叶以后一直到清代,许多士大夫都对妇女的休闲与消费行为提出批评。这些出自男性的批评,相当程度上与当时整个社会对奢侈风气的批评是一致的,并不全然是站在性别的角度,但是其中某些论述明显地带有性别的偏见。甚至以男性主导的政治里还会有更严厉的措施,也就是以法令来规范或禁止妇女的休闲消费活动。这些批评与举动的背后,其实反映了部分男性的焦虑感。

对妇女休闲活动的偏见

针对妇女的休闲旅游活动,明清士大夫有一套强调礼制教化的论述。就以江南为例,乾隆朝任职江苏巡抚的陈宏谋(1696~1771)发布过《风俗条约》,主张应禁止妇女进香旅游:

妇女礼处深闺,坐则垂帘,出必拥面,所以别嫌疑、杜窥伺也。何乃习于游荡,少妇艳妆,抛头露面,绝无顾忌;或兜轿游山,或镫夕走月,甚至寺庙游观,烧香做会,跪听讲经,僧房道院谈笑自如。[ 同治《苏州府志》,卷3,《风俗》,页33b—34a。]

他认为妇女就该“礼处深闺”,不应抛头露面,更何况是去旅游进香。所以他规定:“现在出示庵观,有听从少年妇女入寺庙者,地方官即将僧道枷示庙门,仍拘夫男惩处。”他的继任者们对前任官员的观点颇有同感,清中后期的江苏巡抚,如裕谦(1793~1841)有《训俗条约》,丁日昌(1823~1882)有“告谕”,都强调了妇女的行为规范问题。

巡抚以下的地方官员,也有许多类似的告诫。如清初戴舒庵在浙江天台县任上,先后发布了《严禁妇女入庙烧香以正人心以端风俗事》及《再行严禁妇女入庙烧香以养廉耻以挽颓风事》的告示,批评当时妇女红裙翠服、俏装倩服、携榼提壶、玩水游山、朝神礼佛等现象,认为这些“真正可鄙、可贱、可悲、可痛!若不严加禁止,将来败俗安穷”[ 康熙《天台治略》(清康熙六十年刊本),卷4,《告示》,页471—473、475—477。]!地方的士人也有不少赞同官府的禁令,如清代苏州府吴县人钱辰(1808~1863)在其日记中,对妇女烧香活动也颇有意见:“妇女入庙烧香,臬司出示严禁,奈何许多妇女犹公然朝山进香耶!”[ (清)钱辰撰,《籥翁日记》(上海图书馆藏手稿本),道光十五年七月十二日条。

]

从强调礼教风化的角度来批评妇女这类活动的论述中,核心观念是“男女之防”。如康熙年间江苏巡抚汤斌(1627~1687)《抚吴告谕》中主张禁止妇女朝圣游山的原因,便是:“男女混杂,伤风败俗,闻者掩耳。”[ 民国《吴县志》,卷52下,《风俗二》,页9b。]第一章提到的清代士人钱泳,虽然主张江南的休闲设施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但是却又认同妇女参与节日赛会活动是为时弊,盖因会“混男女”也!其曰:

凡乡城有盛会,观者如山,妇女焉得不出?妇女既多,则轻薄少年逐队随行,焉得不看?趁游人之如沸,揽芳泽于咫尺,看回头一笑,便错认有情;听娇语数声,则神魂若失。甚至同船唤渡,舟覆人亡,挨跻翻舆,鬓蓬钗堕,伤风败俗,莫此为甚。[ (清)钱泳撰,《履园丛话》,卷21,《笑柄·出会》,页576—577。]

也就是“男女之防”会因此而打破。同治年间,江苏巡抚丁日昌严禁妇女入茶馆饮茶,理由也是认为“贞淫为风化之首,男女宜授受不亲”,所以妇女入茶馆饮茶的“士女混坐”情况,“即使瓜李无嫌,而履舄交错,亦复成何事体?伤风败俗,莫此为甚”[ 《江苏省例》(同治八年江苏书局刊本),册4,《严禁妇女入馆饮茶》,页13a—b。]。

严格“男女之防”就是要将妇女的活动空间与男性区隔开来,这样的做法是对妇女活动空间的一种制约,不顾妇女的需求,也不承认现实[ 晚清上海的《申报》曾有一篇社论,一针见血地说出传统男性的偏见:“中国则殊有不然者,男则可以恣意游观,及时行乐,独至妇女断不听其出外,拘拘于阃内之禁,闺房深锁,即以为女道克贞,不至冶容诲淫,以贻帷簿之耻。”《论中国妇女之苦》,《申报》,1880年2月27日。]。然而,这样的偏见其实反映了一个有趣的矛盾心理,也就是士大夫感觉到妇女的休闲活动威胁到或是干预了男性的休闲空间。我们从第四章明清苏州的例子,可以看到士大夫对妇女出现在休闲旅游空间的偏见。如李流芳说:“虎丘中秋游者尤胜。仕女倾城而往,笙歌笑语,填山沸林,终夜不绝。遂使丘壑化为酒场,秽杂可恨。”[ (明)李流芳著,《檀园集》,收于《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册1295,卷8,《游虎丘小记》,页6a—b。]又如归庄《支硎山》诗也说:“士女春游常杂沓,只今明净爱秋林。”[ (清)归庄著,《归庄集》,卷1,《诗词·支硎山》,页107。]显然,这类男性文士把休闲旅游空间被妇女视为庸俗化的起点。

对妇女奢侈消费的偏见

传统中国政府的经济观念是强调“崇俭黜奢”,在此观念影响之下,奢侈消费成了一种浪费。明人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形容南京的情形:“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担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 (明)顾起元撰,《客座赘语》,卷2,《民利》,页67。]明代内阁首辅申时行(1535~1614)的《吴山行》一文,一方面描写苏州旅游季节时士女群聚的狂热景象,另一方面也说:“若狂举国空豪奢,比岁仓箱多匮乏;县官赋敛转增加,闾阎凋瘵〔笔者按: 乃肺痨病也〕谁能恤,杼轴空虚更可嗟。”[ 崇祯《吴县志》,卷10,《风俗》,页4b—5a。]他批评这种旅游活动太过奢侈浪费,使得官、民蓄积不多,一旦地方政府增加税赋,必会导致人们无力负担,国家基础也因而动摇。

这种看法很普遍,持续到清代,如陈宏谋发布的《风俗条约》,对于妇女穿着的华丽奢侈不以为然:

妇女宜端庄洁净,不在艳妆华服。素衣淡妆,荆钗布裙,更见女德。身著绮罗缎,头戴金银首饰,已云华美,何乃裙必绣锦织,金钗环必珍珠宝石,以贵为美,以多为胜;虽贩竖肩挑之辈,逐日营趁,生计艰难,而妻女亦皆缎金珠,不肖一著布素,物力日难,奢靡日甚,焉得不贫?贫则无赖何所不为,此地方官所宜劝诫者。[ 同治《苏州府志》,卷3,《风俗》,页34a—b。]

他认为妇女喜好奢侈消费,将导致家庭“生计艰难”而走向贫困。针对这样的情形,他下令:“嗣后地方官见有此等,均宜量责以示惩戒,妇女则惩其夫男也。”[ 同上书,卷3,《风俗》,页34b。]明清江南地方志里的《风俗志》关于奢侈风气的记载,当论及妇女奢华时也带有批判的意味。

上述观念不仅是官员的看法,明清时期的家训、俗语与治家格言等文本中,都有类似的言论。这显示妇女在消费购物方面的主动性与能力,已激起士大夫心中潜藏的焦虑。所以明清时人有俗语云:“破家之道,半在妇人。”又如《农桑易知录》就提到:

若妇人之不贤者,骄傲成性,忘夫男之经营,唯知一日之粉饰,穿的花绣绮罗,插的金朱玉翠;假入庵拜佛,以显其华丽;托三姑六婆,以引其游玩。此不特视钱财如粪土,直把廉耻为虚无。[ (清)郑之侨辑,《农桑易知录》,收于李龙潜等点校,《明清广东稀见笔记七种》,卷3,《农桑善后事宜》,页125。

]

显见作者在强调持家治生的同时,已经注意到操纵家内消费的主角其实是妇女。同时也反映出男性担心家中妇女的消费行为,认为她们的休闲与购物活动是败家的主因。

精彩章节(三)

休闲空间的变化

外部空间的扩展

从上述介绍的江南城市休闲设施,可以看到在空间变迁上有两个面向的变化。首先是许多休闲设施历经明清两朝的发展,呈现出由城市往市镇扩张的现象。诸如茶肆、酒坊、蟋蟀局、鹌鹑场,甚至是私人的园林,都不再只限于城市内,还逐渐普及于市镇。如明清时期一些关于江南市镇的记载,将市镇描绘成休闲设施非常多元之所,如《贤己编》记吴江县周庄镇内的情景:

乾嘉间,吴江周庄有褚添一者,名捕也。……所居周庄,烟户稠密,聚博演剧,每为之幸,篷寮栉比,舟舫云屯,约束井然,绝无滋事失物者,居行咸称感焉。[ (清)黄安涛撰,《贤己编》,收于《丛书集成续编·子部》(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据《槜李遗书》影印,1994),册96,卷4,《周庄名捕》,页17a—b。]

茶肆与茶坊不但设置在大城市里,在市镇上也相当普遍。市镇上茶馆之多,是其他行业所无法比拟的。例如太仓州的璜泾镇,据道光镇志的记载:“自嘉庆以来,酒肆有四五十家,茶肆倍之。”[ 道光《璜泾志稿》(民国二十九年活字本),卷1,《流习》,页9a。]该镇之镇民有数千家,酒肆与茶馆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但此非特例,而是江南市镇的普遍现象。又如吴江县的盛泽镇,据1946年的调查,全镇有四十五家茶馆,其中九家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建立者有一,道光年间有三,同光年间有五家。各个市镇中茶馆的数量多寡,大体上可以反映出该市镇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樊树志著,《江南市镇: 传统的变革》(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页459—460、463。]。

还有一些市镇原本即是居交通枢纽的位置,因设酒馆待客而兴盛。如吴江县的八斥市,据清代县志的记载如下:

在三都东,离县治东南二十四里,地当南北要冲。明初居民仅十家,嘉靖间乃至二百余家,多设酒馆以待行旅,久而居民辐辏,百货并集。明季庐舍毁于兵火,民多荡析。国初渐次安集,而市移于塘之东,迄今贸易亦盛,盖不减于昔云。[ 乾隆《吴江县志》(清乾隆十二年刊本),卷4,《镇市村》,页126。]

江南的茶肆与茶坊逐渐普及到乡村,与赌博有很大的关联性。就如《锡金识小录》形容酒馆茶坊:

至各乡村镇,亦多开张,此则近在数年以内,闻乡之老成人云:“由赌博者多,故乐其就食之便。”[ (清)黄卬辑,《锡金识小录》,卷1,《备参上》,页18a。]

晚清民初的江南乡镇志,几乎异口同声地指责乡镇茶坊大半皆赌场,不但妨碍农工,甚至让人倾家荡产。尤其是雍正以后,在江南市镇流行的赌场,称作“宝场”,有许多就是设在茶肆里。[ 樊树志著,《江南市镇: 传统的变革》,页468—469。]

蟋蟀局的设置也是另一个由大城市蔓延到市镇的例子。如前述朱从延《蚟孙鉴》的记载,江浙斗赌蟋蟀设局的风气,最早最盛的地方是苏州,之后开始扩散到他地:

后苏州废而归昆山,昆山弛而聚于嘉善之枫泾镇,分而之松江。松江歇而之平湖,及昆山之斜路、朱家角,再散于各乡镇,非复旧时之盛矣。[ (清)朱从延辑,《蚟孙鉴》,卷下,《斗彩时局》,页50b。]

开局的风气传播有两个方向,一是从苏州传到昆山县,再传到嘉善县辖下的枫泾镇;另一方向是传到松江府,再传到平湖县,以及昆山县辖下的斜路镇与朱家角镇。最后再散播到各乡镇。

内部空间的分化

然而,更重要的发展是许多休闲设施的内部空间出现阶层的分化,高级的休闲设施开始朝向精致化发展。如戏馆、游船、妓院、酒楼、茶肆与浴堂等,都有类似的现象。先以戏馆为例作说明。雍正以后江南城市内形成的戏馆,与过去勾阑、广场、游船的场合有很大的不同: 在建筑结构上已是固定又有遮蔽的剧院,而非临时性的搭棚;戏馆有职业戏班固定收费的公演,而非临时性聘请的公演;而且提供饮食的服务。可以确定的是,清代戏馆的出现,说明演剧的场所由晚明的流动性与临时性,转向固定性与经常性,亦即成为城市内固定的休闲娱乐场所。所以钱泳在《履园丛话》里说:

今富贵场中及市井暴发之家,有奢有俭,难以一概而论。其暴殄之最甚者,莫过于吴门之戏馆。当开席时,哗然杂沓,上下千百人,一时齐集,真所谓酒池肉林,饮食如流者也。尤在五、六、七月内天气蒸热之时,虽山珍海错,顷刻变味,随即弃之,至于狗彘不能食。呜呼!暴殄如此,而犹不知惜耶![ (清)钱泳撰,《履园丛话》,卷7,《臆论·骄奢》,页192。]

戏馆的内部空间还有进一步的分化,这可以从刘鹗(1857~1909)《老残游记》中的描述看到。该书第二回提到主角到了山东济南府城,在城内的一家戏园“明湖居”观说鼓书的过程:

那明湖居本是个大戏园子,戏台前有一百多张桌子。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面已经坐的满满的了,只有中间七八张桌子还无人坐,桌子却都贴着“抚院定”“学院定”等类红纸条儿。老残看了半天,无处落脚,只好袖里送了看坐儿的二百个钱,才弄了一张短板凳,在人缝里坐下。……园子里面,顶着篮子卖烧饼油条的有一二十个,都是为那不吃饭来的人买了充饥的。[ (清)刘鹗著,《老残游记》(台北: 桂冠图书,1983),第2回,《历山山下古帝遗踪·明湖湖边美人绝调》,页18。]

引文里描述的戏园,不但多达一百张桌子,而且还有专门保留给高官订位的贵宾席,而且园里提供了小吃,即使没吃饭的观众也可以到此充饥。虽然刘鹗的时代已是清末19世纪,但是这样的戏馆应该在18世纪的江南已甚普遍。

江南的游船发展到了清代,内部空间也是愈加精致化。有关清代游船形制的记载,以苏州一地最为细致。如虎丘山塘一带的灯船:

船顶间有启一穴作洋台式者,穹以蠡窗,日色照临,纤细可烛。炕侧必安置一小榻,与栏楹桌椅,竟尚大理石,以紫檀红镶嵌。门窗又多雕刻黑漆粉地书画。陈设则有自鸣钟、镜屏、瓶花。[ (清)顾禄撰,《桐桥倚棹录》,卷12,《舟楫》,页161。]

苏州当地人与外来客商都常租来宴客会饮的沙飞船,不但船制甚宽,而且艄舱有灶;大者可容三席,小者亦可容两筵。船窗为蠡壳嵌玻璃所制,桌椅布置雅洁,置有香鼎瓶花[ 同上书,卷12,《舟楫》,页160。]。值得注意的是玻璃窗的广泛应用,再如嘉庆年间金陵秦淮画舫的装饰也可见玻璃制品[ (清)捧花生撰,《画舫余谭》,页2b;(清)甘熙撰,《白下琐言》,卷2,页34。]。由此可见,到了19世纪初,苏州与金陵的游船装饰经常出现玻璃制品。

关于青楼的内部空间方面,明中叶以后江南名妓所住的高级妓院建筑形式,已成为各地城市内奢华建筑的代表之一;如嘉靖以后的南京,“下至勾阑之中,亦多画屋矣”[ (明)顾起元撰,《客座赘语》,卷5,《建业风俗记》,页170。]。单是妓院建筑的外观装饰,就已够醒目撩人。《炳烛里谈》就形容清代金陵的妓院外观:“丁字帘前皆门临垂柳,间以紫薇;夏秋之交,红绿掩映。”[ (清)陈作霖撰,《炳烛里谈》,卷中,《秦淮》,页323—324。]在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中,我们可以从王九妈引领秦重逛妓院的情景,看到妓院内部的布置与陈设:

王九妈引着秦重,弯弯曲曲,走过许多房头,到一个所在,不是楼房,却是个平屋三间,甚是高爽。左一间是丫鬟的空房,一般有床榻桌椅之类,却是备官铺的;右一间是花魁娘子卧室,锁着在那里。两旁又有耳房。中间客座上面挂一幅名人山水,香几上博山古铜炉,烧着龙涎香饼,两旁书桌,摆设些古玩,壁上贴许多诗稿。[ (明)冯梦龙编撰,《醒世恒言》,卷3,《卖油郎独占花魁》,页52。]

以上描绘倒也并非全是小说家杜撰之词,如晚明南京名妓马湘兰,“所居在秦淮胜处,池馆清疏,花石幽洁,曲廊便房,迷不可出”[ (清)钱谦益著,《列朝诗集小传》(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闰集,《马湘兰》,页765。]。又如《板桥杂记》一书中谈到明末南京名妓李十娘所居之处,有曲房密室,帷帐尊彝,楚楚有致。中构有长轩,轩左种老梅一树,开花时香雪霏拂几榻。轩右则种梧桐树二株,及巨竹数竿。每日晨夕洗桐拭竹,翠色可餐,人称:“入其室者,疑非尘境。”妓院的内部布置能够呈现如此“疑非尘境”的园林意趣与特质,绝非一般人家的居住条件。这就同士大夫文人的书房一般,是一种奢侈的物质文化消费所堆积而成[ 王鸿泰,《青楼名妓与情艺生活——明清间的妓女与文人》,收于熊秉真、吕妙芬主编,《礼教与情欲——前近代中国文化中的后/现代性》(台北: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页79—82、98—99。]。

江南的酒楼茶坊不仅提供饮食,其内部陈设与空间装饰,也是非比寻常。如扬州的例子,李斗就得意地说:“吾乡茶肆,甲于天下,多有以此为业者。出金建造花园,或鬻故家大宅废园为之。楼台亭舍,花木竹石,杯盘匙箸,无不精美。”[ (清)李斗撰,《扬州画舫录》,卷1,《草河录上》,页26。]杭州亦是如此,例如城内吴山附近有许多民房开设茶店,其室“金碧交辉,雕梁画栋,匾额、对联、单条、屏幅,悉臻幽雅,悬挂各式灯景,玻璃窗棂,即瓷器均皆精致”[ (清)范祖述著,《杭俗遗风》(清同治三年手抄本),《时序类·龙灯开光》,页15。]。又如苏州茶坊酒肆集中地,一是城中的玄妙观,另一是阊门虎丘山塘一带[ (清)顾禄撰,《清嘉录》,卷1,《正月·新年》,页9—12。]。虎丘的茶坊,“多门临塘河,不下十余处。皆筑危楼杰阁,妆点书画,以迎游客,而以斟酌桥东情园为最”[ (清)顾禄撰,《桐桥倚棹录》,卷10,《市廛》,页146。]。扬州的茶坊酒肆还会利用大量的花卉作为装饰。据李渔《闲情偶寄》记载,藤花竹屏作为室内间隔的布置逐渐流行:“近日茶坊酒肆,无一不然,有花即以植花,无花则以代壁,此习始于维扬,今日渐及他处矣。”[ (清)李渔著,《闲情偶寄》(台北: 长安出版社,1990),卷13,《藤本第二》,页293。]苏州的茶肆在装饰陈设方面,虽然没有扬州的茶肆来得炫目,但也会在菊花季时,购入大量菊花,置于庭院或大厅中,堆叠千百盆,并且绉纸为山,号称“菊花山”[ (清)顾禄撰,《清嘉录》,卷9,《九月·菊花山》,页144—145。]。

此外,苏州虎丘山塘一带的酒楼中,内部陈设如园林之景,系以山景园开风气之先。据《桐桥倚棹录》所载:

乾隆某年,戴大伦于引善桥旁,即接驾楼遗址,筑山景园酒楼,疏泉叠石,略具林亭之胜。亭曰“坐花醉月”,堂曰“勺水卷石之堂”。上有飞阁,接翠流丹,额曰“留仙”。联曰:“莺花几屐,虾菜一扁舟。”又柱联曰:“竹外山影,花间水香。”皆吴云书。左楼三楹,扁曰“一楼山向酒人青”,程振甲书,摘吴薗次《饮虎丘酒楼》诗句也。右楼曰“涵翠”、“笔锋”、“白云阳春阁”。冰盘牙箸,美酒精肴。客至则先飨以佳荈,此风实开吴市酒楼之先。[ (清)顾禄撰,《桐桥倚棹录》,卷10,《市廛》,页143。]

有关茶肆内部的陈设,扬州一地的记载最丰富。如关于“小秦淮茶肆”的记载如下:

小秦淮茶肆在五敌台。入门,阶十余级,螺转而下,小屋三楹,屋旁小阁二楹,黄石岏,石中古木十数株。下围一弓地,置石几、石床,前构方亭,亭左河房四间,久称佳构,后改名“东篱”,今又改为客舍,为清客评话戏法女班,及妓馆母家来访者所寓焉。[ (清)李斗撰,《扬州画舫录》,卷9,《小秦淮录》,页203。]

由此可知,扬州著名的茶肆里,非常宽敞,有园林之胜外,还有不少建筑,且有供戏班与妓女的住房。清代金陵的茶寮也有内部陈设如园林者,像幸春园茶社:“湖石嵌空,梓阴蔽日,林亭点缀,郁为茶寮。”[ (清)陈作霖撰,《运渎桥道小志》,收于《金陵琐志九种》,页12。]然而,城市里一般的茶肆或茶坊,和酒楼相似,都是楼房建筑。无论是茶坊或酒楼,在其内部空间的运用上,也出现和戏园类似的阶层分化情形;亦即楼上是专门提供有身份地位的雅座或贵宾席,楼下则为一般客人的座位。如《清稗类钞》有一则关于上海茶肆的小故事:

上海北四川路之侨民,以东西洋人及广东人为多,其妇女皆天足也。自余各省,亦间有之,土著则绝少。有施少兰者,好天足,落拓不羁,常至北四川路三多里口之茶肆品茗,然不于楼上而于楼下,以来往之妇女多,可作刘桢之平视,不必倚楼俯察,以耗目力也。或问之曰:“君亦上流社会中人,盍不上楼品茗,而自亵乃如此乎?”少兰曰:“吾在此,看洋广杂货也。”[ (清)徐珂编撰,《清稗类钞》,《诙谐类·施少兰看洋广杂货》,页1885。]

这则故事显示,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人”都是上楼品茗,坐楼下则是有失身份。

浴堂的发展也是呈现阶层分化,尤其是在扬州的浴堂,走精致化的路线。据《扬州画舫录》形容浴堂内部的设施如下:

并以白石为池,方丈余,间为大小数格。其大者近镬水热,为大池;次者为中池;小而水不甚热者,为娃娃池。贮衣之匮,环而列于厅事者,为“座箱”,在两旁者为“站箱”。内通小室,谓之“暖房”。茶香酒碧之余,侍者折枝按摩,备极豪侈。男子亲迎前一夕入浴,动费数十金。除夕浴谓之“洗邋遢”,端午谓之“百草水”。[ (清)李斗撰,《扬州画舫录》,卷1,《草河录上》,页26。]

又清人林苏门《邗江三百吟》关于扬州“混堂”的描述:

澡身之地,名曰混堂,城内外数以百计,凡堂外有立箱,有坐箱,有凉池,有暖房,有茶汤处,有剃头修脚处。堂内之池取乎洁,用白矾石,界为三四池。水之温凉各池不同。午前留头堂,虽混而不觉其混。午后人多,未免混矣。[ (清)林苏门撰,《邗江三百吟》,卷3,《混堂》,页153。]

从上述这两则记载,看到扬州的浴堂,不但备有茶酒,还有专门的侍者提供按摩服务,费用可高达数十两银,且居然在扬州城内外就有数百家这样的高级浴堂,可以想象当时扬州的消费力量惊人。

不只是扬州,清代苏州的浴堂也分不同的形式、不同的价位,以至于顾客群也有差异。据《吴门补乘》记载,当地的浴堂可分三类:

混堂,天下有之,苏州分三等: 一则砌石为池,穹幕以砖,顶如团瓢,后为巨釜。令与池通,辘轳引水,穴壁而贮焉。一人专执爨,池水相吞,遂成沸汤。凡负贩者、屠沽者、疡者、疕者,纳一钱于主人,皆得入澡焉,是名馒头顶混堂。一则白石甃池,覆池以屋,虽号清泉,终同裸国,君子不入也。一曰京式盆汤,则版夹为室,室置澡盆,两旁麟比,下穿地衖。墙外举火,而火通于衖。纳钱七文,则人占一室。下帷盘礴,虽霜晨冰夕,暖如春融,衣冠之子赴焉。始于三茅姑巷四宜轩,既而都亭桥有二乐轩。[ (清)钱思元纂,钱士锜续辑,嘉庆《吴门补乘》,收入《天春园藏善本方志选编》(北京: 学苑出版社,2009),册52,卷2,《物产补》,页7b。

]

上述三类浴堂,用现代的语言来形容的话,第一、二种如同是大众浴池,第三种则是个人汤屋。而第一种索价只要钱一文,第三种则要七文钱,显然第三种是较高级的浴堂。再者第一、二种对所谓“君子”辈、“衣冠之子”而言,都是袒裼裸裎于众人面前,所以他们都会选择第三种较高级、花费较高的浴堂。即使如此,苏州浴堂的精致度与价位,仍不如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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